月报》中提出的算式比例来看,越好看的姑娘越喜欢女扮男装。
可惜,当苏迹的眼神暗落落的瞄向美少年的胸口之时,那空空的贫瘠让他十分失望。
所谓的凉州大平原也不过如此了吧?
凉州大平原是大夏王朝东北端的一处平原。
平原上生产的大米很好吃。曾经一度卖到市场脱销。
“凉州大米”也被誉为是整个大夏王朝最美味的大米。但此平原除了生产的大米好吃之外,另外的特点便只剩下了——
平。
凉州的地势极平,平到几乎没有一点起伏,就像这个美少年的胸脯一般。
唉。苏迹叹气了,这年头的少年郎怎么生的比小妞儿还要靓丽?
怪不得峨眉的边豆蔻边女侠总是吐槽“这年头,男孩儿比女孩儿还温柔,比女孩儿还漂亮,比女孩儿还能勾搭男人,再这般下去,让我们女孩儿怎么活?”
而那美少年当然不知道苏迹现在猥琐的想法。
他看到苏迹之前笑,之后又哀叹,还以为他是在为说书先生说的故事当中的白衣枪王担心。
此刻先生也正好说到林雪夜击杀毒刀王喜这篇。
且说那枪王先是单枪匹马杀了张四宝,王阿狗等恶贼,体力已然不支,那王喜却趁着他喘息的空挡,一柄钢刀直接砍向他的脖颈。
只见刹那,那道光与枪影来回一瞬,饶是林雪夜身法了得,避过了致命的脖颈伤口,胸上还是被王喜的钢刀划了一道。
“……顿时血光四溅,那鲜血渗透了林雪夜的白衣,白衣变成了血衣。见枪王受伤,那狗贼王喜自是打戏,又练出数刀抢攻,枪王却因胸间疼痛反应慢了那么一拍,眨眼之间锋利的刀口已至他眼前。”
说书先生说着来了个大喘气,拿起杯茶喝了一口润嗓。
“别担心,枪王不败的。”少年朱唇轻启,小声的对苏迹说道。
他年纪尚轻,声音也还是未变声的少年音,虽然他已经极力压低嗓音,但还是格外清脆。
“待会儿枪王便要用‘回马枪’反败为胜了。这故事,我在从金陵到杭州的路上不知已经听了几十回,错不了的。”少年说。
苏迹哑然:“都听几十回了你还听啊。”
“林枪王厉害嘛!就算再听几十回也不会生厌。”美少年的眼中闪闪发光,赫然是林雪夜的一个小迷弟,“你听下去就知道了,你绝不会想到他是如何反杀的。”
“不是用‘回马枪’吗,剧情你都给我剧透完了……”苏迹无语。
美少年白皙的脸颊微微一红,吐出小舌头扮了个鬼脸道:“呀,我忘了你是第一次听了,不好意思哦。”
啊,这么可爱的动物犯错,连佛祖都会原谅他吧。
苏迹心想,去他娘的林雪夜!
“那王喜刀势极快,只在一息之间便挥出数刀。
只是林枪王素有急智,他的刀再快也比不上枪王心念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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